年产40000吨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40000吨负极材料半成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9年5月4日,为满足客户对负极材料的增量需求,根据集团公司2021年战略部署,拟在整个贝特瑞江苏园区利用部分预留工业空地新建综合车间、6#负极厂房和1座110千伏的变电站,并购置各类生产和辅助设备扩建形成新增年产40000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规模(“负极三期项目”),其中综合车间主要用于负极材料前端生焦和熟焦原料的预处理加工厂房,6#厂房作为后道负极材料成品加工厂房,110千伏变电站用于整个负极厂房区域供电。根据最初部署安排,主厂房6#厂房和110千伏变电站及配套均由本建设单位进行建设,综合车间及配套由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极公司”)进行同步建设。以上项目均由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整体厂房工程和配套的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于2022年5月建设完成,配套的110千伏变电站工程已于2022年11月9日完成部分环保竣工验收工作。两个项目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6月底全部安装完成,于2023年7月开始进行设备调试。两个项目调试运行期间,等待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期间,调查发现成品项目和半成品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较原环评和审批内容有所调整。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中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所列范畴,经判定,成品项目和半成品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已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等的要求编制了《“年产40000吨负极材料半成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综合车间)&“年产40000吨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6#厂房)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变动影响分析结论表明:变动后,成品项目和半成品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经预测,未改变大气评价等级,未增加废气污染物总量;同时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经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本次变动后,产品产能、各类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物排放量不突破原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变动具有环境可行性,未改变原环评结论。该变动影响分析报告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已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特进行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经理 17712108892
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全本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bDtetg_rnnETwk5GQ1sPw
提取码:9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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