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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新型负极材料研发基地扩建及中试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2022-09-13 11:11:06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为更好地保护环境,了解周边群众对该地区环境敏感程度,现将本环评报告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需要了解项目内容、污染治理程度及本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公众,可在下文链接下载阅读。欢迎广大公众前往阅读,给公司提出宝贵意见。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锂电池新型负极材料研发基地扩建及中试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现有13200m2厂房做研发车间及仓库,购置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约170台(套),新建2条中试生产线和6条研发小试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中试生产石墨新型负极材料310t和氧化亚硅负极材料100t,年研发小试硅基负极材料类10t和其他新型负极材料类11t的生产规模。

建设地点: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588号(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杨庄片区内)

投资总额:12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情况

废气:本项目D车间气流粉碎、粉碎、整形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与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一起进入车间外的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15#)达标排放。E车间投料、粉碎、混料、干燥、筛分、除磁、砂磨、包装以及气力输送工序产生的粉尘汇入车间外的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气相沉积、碳化、制浆混料、复合造粒工序产生的SO2、NOX、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经直燃式焚烧炉处理,最终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16#)排放。F车间投料、打散、混料、筛分、除磁、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汇入车间外的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热包覆、碳化工序产生的SO2、NOX、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经直燃式焚烧炉处理,最终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17#)排放。M车间拆包投料、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进料、气化、收集、混料、精磨、收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洁净室过滤系统处理,提纯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与碳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直燃式焚烧炉处理,刻蚀、离心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经碱喷淋处理,最终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18#)排放。质检室产生的HCl、NOX和非甲烷总烃经碱喷淋+两级活性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19#)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依托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水接管进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

固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焦油、含酸废液、废有机溶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等,均经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筛上物、不合格品、废石墨坩埚、废包装袋、废滤袋、袋式除尘器收尘,均经企业收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噪声:本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整形机、筛分机、引风机、空压机等,其源强约80~90dB(A)。通过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叠加已建成项目背景值后,厂界各评价点的噪声预测值均低于相应评价标准值,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扩建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和《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杨庄片区开发建设规划》要求,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不会降低周边大气、水、声环境功能级别;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报告书认为:在严格做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充分落实好环评报告书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胡部长 13601596917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常州常大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联系方式:0519-81880129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KX33xpZz5gGgQY2XATESA 密码:i88w。

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借阅纸质环评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7nXzgtkxZ5FWQz_VGssSA  提取码:6oxs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电子邮箱:2529678762@qq.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供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