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为更好地保护环境,了解周边群众对该地区环境敏感程度,现将本环评报告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需要了解项目内容、污染治理程度及本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公众,可在下文链接下载阅读。欢迎广大公众前往阅读,给公司提出宝贵意见。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在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扁担河以东、长扬路以南、锦丰路以西、果香路以北地块新建厂区,厂区总占地面积50.04亩,规划建设智能车间、综合研发楼、甲类车间、甲类仓库等总建筑面积5.2万平米。购置印刷机、复合机、涂布机、分切机、共挤吹膜设备等共计53台套,生产成型材料、铝箔、可回收高阻隔复合材料、多层共挤膜、双面胶等产品,预计年产规模约20000吨。
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扁担河以东、长扬路以南、锦丰路以西、果香路以北地块
投资总额:5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情况
废气:本项目根据废气浓度和特征选用不同的废气治理方案,其中本项目SP白墨印刷、成型材料复合涂布、SP复合膜复合涂布等工段设备主排风产生的高浓度废气直接进入活性炭吸附+热氮气吹脱+冷凝回收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该VOCs回收系统配套的各类储罐呼吸废气、冷凝回收过程中不凝气均返回至活性炭吸附+热氮气吹脱+冷凝回收处理系统进行再次处理;SP色墨印刷、PTP印刷、药用铝箔涂布、双面胶涂布、热带铝涂布、吹膜等设备排风以及油墨和胶黏剂调配间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气直接进入RTO系统进行焚烧处理;SP印刷车间、PTP印刷车间、干复涂布车间、涂布车间、挤复车间、熟化室、无溶剂车间等整体换风产生的低、中浓度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转轮浓缩+RTO系统进行处理;以上废气最后通过1根47m高的排气筒以有组织形式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FQ-02)达标排放,本项目甲类仓库、危废仓库、地埋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收集后进入一套两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FQ-03)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产生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固废包括废油墨、废胶、废手套抹布、废包装桶、废内衬袋、废包装瓶、废活性炭、废分子筛、质检废液、高沸物、废清洗剂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包括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行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行业审批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功能类别;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综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报告书认为:在严格做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充分落实好环评报告书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王经理 18651220088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常州常大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851932595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TAkxVq7f8aTOLokNcb_Iw?pwd=gto2
提取码:gto2。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借阅纸质环评报告书或环评单位常州科教城创研港1#B座802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eyun.baidu.com/s/3jJnV57S 密码:XnEO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电子邮箱:2529678762@qq.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供宝贵意见。
- 上一篇:公告 [2024/8/5]
- 下一篇:江苏轩盛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套塑料制品项目 [2024/6/27]